试用期过后转正了,却一直不签合同

5月底进入公司,三个月试用期转正,到现在还没有签合同,理由是合同在修改
社保也是十月份才交,到现在只交了两次
现在公司变动了很多,我如何保障我的权益?
如果我不想在这公司待下去,我需要提供哪些东西,才能保证我的工资全部拿到手?
如果元旦过后说签合同,但合同并不公平,我该怎样做?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如果劳动合同条款有失公平,劳动者可以要求修改。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扩展资料:  

1、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方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解决办法: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范围内必须遵守的事项,如果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地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这样才可能不涉及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必须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公司作为惩罚。你的单位这一条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拨打12333进行咨询申诉。仲裁过程中,你需要提供自己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你的工资卡交易记录,你同事的证明或者其他类似相关资料(什么工作中的邮件沟通等等)都可以作为你曾经在这里工作的记录证明,而你的工资卡的交易记录则证明你的工资额度。

关于社保,单位延迟缴纳社保是违反劳动法的,同样申诉就可以,你的社保缴纳记录就是单位延迟拖欠的证据

如果辞职,也就是终止劳动合同(注意,无论签没签劳动合同,都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你需要提前1个月递交书面辞职证明,让单位领导签字后拿回或者最好有第三者在场证明或者录音取证,这样,到你离职,公司不得克扣你一分钱工资,否则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但如果你没有提前申请,公司则有权扣除你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合同需要在劳动局注册,所以正式的合同都肯定是经过劳动局审核的,不会不合理,如果不合理,你也不必担心,劳动合同法对于员工的权益都有比较全面的涵盖,所以大胆签订即可,不合理部分将来上诉的话也会因为不合法而废除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19
1.你所谓的“转正”,并不能形成法律意义上地效力,也就是说必须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入职合同。不排除你公司的合同在修改,但是,很多用人单位都是这理由。
2.所谓“社保”,必须由用人单位,到人事部门,同意办理;从这里看,你应该是单位员工,但体现不出“合同”。
3.公司变动很多不知道什么意思。只要是正式的而且已签订用人合同的话,你的劳务关系,是你和公司法人,与公司变动没有任何关系。
4.你说的拿到全部工资,合情合理合法;可以协商。如果不成,可以去公司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张双倍,但要看是你主动离职还是公司主动解雇。
5.现在用人单位想法很多,特别是一些小的公司...如果是这种公司,不清不白的,感觉你年龄也不大,乘早走的好...
第3个回答  2012-12-19
1、保留证明你身上的资料,如工衣、工牌、工资单等
2、入职1个月内必须签合同,如果未签从第二个月开始应支付双倍工资,什么合同在修该哪是企业的问题,如果事后企业要补签合同,你不想继续干就不要同意,要求支付2倍工资
3、从入职当月起应按应发工资购买社保
简单地说,如果想干就什么问题都不用提,如果不想干留工资单,这是双倍工资、社保的依据
最直接的方式是找劳动局反映,当然最发事先与企业私了,告诉他们你不干了,要求支付相应的补偿,不然就要申请仲裁。
第4个回答  2012-12-19
1、你应该留存你来公司的时间,工作的期限,月工资的标准等证据。
2、单位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你有权主张双倍工资。
3、单位漏交社会保险的,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保险,不能补缴的,单位应当折价补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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