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怎么转移、转移的方法及如何补交、补交的方法

本人是河北省石家庄、鹿泉地区的,在以前的单位工作时有交过养老保险后来因为工厂停产改造辞职了,现在到新的单位也要交养老保险所以就想把原来的保险转过来。刚到原来的单位把养老保险本也拿过来了可是上边却是一片空白,我到本地社保局去咨询这件事情工作人员告诉我说必须让原来的单位把你每个月的缴费信息填写到上边,并且开一个什么证明我忘记了,然后单位把你所欠的养老保险费用补齐了才可以(现在是11月份我已经断了3个月了)可是我从8月份以后就已经辞职了原来的单位不可能再给我交费了啊,所以我就问自己补交可以吗?工作人员却告知我不可以自己补交!
请问为什么自己不可以补交呢?原来的单位也不可能给我交了啊!还有要开一个什么证明啊?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呢,如何办理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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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3个月,不可以补缴中断期的社保。

中断社保期,社保局将个人的社保账户封存,待再在新的工作单位后,重新建立社保关系后,然后把原社保关系转移过来(注意,这里转移的是指,前后工作属异地,不同地级市)然后实现前后缴费年限的对接。

要转移社保关系,拿身份证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让办事员给开具《社保缴费凭证》,然后,拿着缴费凭证到你现工作所在单位,让单位办理社保的工作人员给你办理对接手续,

之后,所有的事情都归前后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之间的业务往来了,待两地社保局办理好业务后,就可以到你现在所在地的社保局网站查到底缴费了多少年了。

一般是因为你原来的社保帐户处于欠费状态,那么办理社保转移必须把欠费补交完才能办理社保转移。查询一下你在正定的社保帐户状态,方法有三:

1、当地社保事业管理中心现场查询;

2、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免费咨询电话12333;

3、当地劳动保障网上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扩展资料: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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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我明确回答你:
1、中断3个月,不可以补缴中断期的社保。
2、因为,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定,中断社保期,社保局将你个人的社保账户封存,待你再在新的工作单位后,重新建立社保关系后,然后把你原社保关系转移过来(注意,这里转移的是指,前后工作属异地,不同地级市)然后实现前后缴费年限的对接。
3、你要转移社保关系,拿着你的身份证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让办事员给你开具《社保缴费凭证》,然后,你拿着这个缴费凭证到你现工作所在单位,让单位办理社保的工作人员给你办理对接手续,之后,所有的事情都归前后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之间的业务往来了,待两地社保局办理好业务后,你就可以到你现在所在地的社保局网站查你到底缴费了多少年了。

以上就是我对你所有问题的回答,如果你还还明白,请再问。但愿我的回答能帮到你。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
1、那么您所说的第二条是指对异地的,而实际上我是属于本地区的甚至都不出本县的那么也是一样的吗?还是说您所说的以上三条都是针对异地的?
2、其实今天我又为此事情到以前的单位去咨询了,相关人员告诉我说社保局跟我说的那些个都是扯淡!说:我中断的那三个月其实可以完全不必补交,可以直接到新的单位把自己的社保账号告诉他们从11月重新交就可以,以后会累积的。是这样吗?这样子可行吗?

追答

回答你的问题:
1、不出本县的,是不要办理任何社保转移手续的,只要你继续交费社保关系就自动实现对接,我上面所说的第三条也是针对异地情况的详细办理细节。
2、社保局人说的当然对了,确实是那样的,中断的三个月社保不必要补交,只要你现在重新缴纳社保费用,从11月开始社保缴费年限就会自动实现累积、对接。
这样子完全可以。
但愿我的回答能帮到你,也给你澄清一些你实际操作中的顾虑。

追问

那么需要先到社保局开一个中断证明吗?还是像以前单位所说他们也就是以前的单位已经给中断了不用开什么中断证明了,可以直接继续缴费办理实现对接了?

追答

不要开具任何证明,你直接到新公司缴纳社保费用即可。
社保号码就是你的身份证号码,他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终身不变的号码,也是唯一的号码。所以,只要你建立了社保关系,这个号码终身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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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1-23
您好?看了你说的问题,你原来已经交过保险,由于单位停产,你离开了到了一家新单位,你想把原来单位的养老金转移到新单位,新单位一看你养老金缴费手册上面没有数字,要求您单位把养老金补齐后,再到新单位交养老金,是这样吧?是这样,你原来的单位如果现在已经没有能力给您承担单位应缴纳的那份养老金啦,那么所有的连单位该缴纳的和你个人应该缴纳的,你自己补齐养老金,然后你需要在原来单位开一张《同城异地养老金转移申请表》加盖单位人事公章,再到社保部门办理养老金缴费登记手续,《就是你往年缴费记录数据》你拿着这些证明,再到新单位人事部申请个人养老金转移接受手续就可以啦!看起来很复杂,其实很简单!如果你原来的单位不存在啦,你到失业部门或者你原来单位上一级职能部门开具个人需要办理的证明手续也行!祝您在外平安,注意身体!天冷了,注意防寒!追问

谢谢!
其实不是新的用人单位而是社保局要我这样子做的,也是社保局要我把欠的补交齐全的。社保局的意思就是我如果不这样子做他们就不会给我办理转移!
今天我又到以前的单位去咨询了,相关人员告诉我说社保局跟我说的那些个都是扯淡!说:我中断的那三个月其实可以完全不必补交,可以直接到新的单位把自己的社保账号告诉他们从11月重新交就可以,以后会累积的。是这样吗?这样子可行吗?(我是本地区同县转移的)

追答

你欠缴的养老金可以先不交,社保局之所以非让你交养老金目的就是你交齐,我就给您办手续,其实这是不人性化的,子既然是同县转移,找一下关系,也不会太难!就像你咨询的那一样,你从新在新单位计算养老金就可以啦,至于以前先不补交!

第3个回答  2019-06-17

职工养老保险中断3个月,不可以补缴中断期的社保。

中断社保期,社保局将个人的社保账户封存,待再在新的工作单位后,重新建立社保关系后,然后把原社保关系转移过来(注意,这里转移的是指,前后工作属异地,不同地级市)然后实现前后缴费年限的对接。

要转移社保关系,拿身份证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让办事员给开具《社保缴费凭证》,然后,拿着缴费凭证到你现工作所在单位,让单位办理社保的工作人员给你办理对接手续,

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办理具体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法规: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3、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4、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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