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我想问一下公司和员工从法律上讲应该属于什么关系,(不用回答是劳动关系了,这个我也懂),公司和员工之间属不属于代理的关系,或者是委托的关系?
如果我代理公司的案子,委托书上面是全权代理,出了什么问题,公司不会找我麻烦吧,比如我认可了某项对公司不利的证据?
另外再问你一个问题,我如果在律所实习一年,拿到律师证之后,还能不能去公司工作,这样工作还可以稳定点(比如公司负责各项保险之类的,还可享受员工的诸如工伤之类的待遇),我担心去了律所拿了律师证之后,搞不到案源,说不定混得还不如在公司呢。。。可否给与指导啊?谢谢了
全权代理视为代理权限不明。
你不认可难道证据就没有效力吗?
司考证属于行政许可,你在哪工作没人管。
我说东,你回答的西!
追答你好好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