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工委是指中共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经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商定,中直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工作,为适应工委的体制,将作相应的调整。中央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工委下设纪律检查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受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