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二胎政策

2017年二胎政策本人头婚38岁,嫁本村二婚男,该男带一儿子,现在我已怀孕3个多月,去办事处办准生证,说我怀这个算是二胎,让我缴纳1000块钱社会基础设施费,钱我也交了,但今天告知不能帮我办理准生证,原因是我家里有一个哥哥,还有我老公前妻的户口没有迁走,问题是他前妻的户口现在只能婚迁,难道她前妻一辈子不结婚,我就一辈子不能生小孩,我一个38岁的超高龄产妇,这也太欺负人了吧,问她们是哪里规定的,回答是村规民约,请问遇到这种问题该怎么处理?

无论是你们办事处的计生办或是你们村里,这种做法明显不合法。
再婚夫妻一方初婚,另一方再婚前有一孩子,这种状况下,你在生育登记中的确作为二胎登记。但问题是,你们那儿的具体做法却涉嫌违法:
一是办理生育登记(并非是申领准生证,因为自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无需办理准生证)时,让你缴纳1000元的社会基础设施费,这是明显的搭车收费行为;二是生育登记,与你老公前妻的户口迁移风马牛不相及,不能成为不为你办理生育登记的前置条件,明显违法。
你的问题的处理方法为:1.只有将丈夫前妻的户口迁走才能办理生育登记,你可以让他们为你出示村规民约,然后你再细细查阅这村规民约上是怎么写的。如果确有这样的写法,这是违法的,因为村规民约中的规定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2.你可直接向当地县级计生局(卫计局)反映办事处对你此事的处理情况,要求他们给你一个说法。3.“缴纳1000块钱社会基础设施费”的情况,可直接向县级信访局反映。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追问

非常感谢,分析解释的很清楚明了,实在是太感谢了,等星期一他们上班我就过去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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