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一起两年,分手一年多一直在纠缠,,,甚至怀过一个小孩,他一直告诉我,他是单身!昨晚我才发现原来他有一个女儿,他还说自己很多年前就离婚了,他说我们分手了没有必要跟我解析,他只是没说并没有骗我!我怀疑他骗我,不知道他离婚没有,我应该问一下他老婆?我觉得太受伤了,怎么他一点惩罚都没有?
现在开始收集证据,不要公开你跟他之间的关系和你们在一起的细节。把你跟他在一起的证明集齐,然后调查一下他的家庭。
如果你不放心对方是否已婚,可以去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查询。网上不提供查询服务的,涉及到个人隐私。可以到户籍部门查询婚姻登记处咨询是否办理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你可以向他索赔,
参考一下真实案件:
曹先生在与郭小姐相识之初即是已婚状态,但却隐瞒该重要事实而与郭小姐确定恋爱关系。并导致郭小姐据此与其确立恋爱关系并发生性关系,曹先生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的原则,有悖社会的公序良俗,具有明显的过错。郭小姐在与曹先生发生性关系后怀孕并流产,其身体受损,精神受到刺激,因此,曹先生的行为侵害了郭小姐的人格权利,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互相陪伴了一段路,才明白只有知根知底还聊得来的人,才能走到身边、才能聚到一起。有人来自然就有人走,留下的全部是你看到依然愿意留在你身边的人。爱情友情都一样:深情不及久伴,厚爱无需多言。久处不厌才是真情。
永远不能在朋友有难的时候抛弃他;朋友不是先来的人或者认识最久的人,而是那个来了以后再也没有走的人。草率决断的人乍看起来反应敏捷,常常在交涉进行到高潮时,忽然做出决断,缺乏深谋远虑。和他相处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经常给他泼泼冷水,让他保持清醒的头脑,切莫感情用事草率做确定。
我们应该不降志,不屈身,不追赶时髦,也不回避危险。听悲伤的歌,看幸福的戏,你要离开,就请,永远别再回来。喜欢一个人上路,没有方向和归宿,只想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地方停留。
人是不会嚼着薯片看美剧就成熟的。象牙塔里的我们当时都活得太朦胧,玻璃心的根源就是对生活的真相了解不足。伸手需要一瞬间,牵手却要很多年,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里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若无相欠,怎会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