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作人员说我的证据不足,不想受理,我想让他们出具不受理通知。是否可行

我有公司和其他公司合作的合同,但对方公司没签名盖章,上面只有我们公司的章。我还有向老板讨要工资的录音。但仲裁委说我的证据不足,不想受理。其他证据我没发提供因为我已经自己离职。因为我干了四个月,老板没和我签合同没交社保。我是否可以要仲裁委出具一张不受理通知,我直接到法院起诉以前的老板。

你有权要求仲裁委出具一张不受理通知后向法院起诉,他们不出具通知你也有办法向法院起诉.
建议你通知挂号邮寄方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仲裁的材料,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通知你;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通知你,你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向法院提交挂号信的回执,证明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过,但他们不作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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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3
只要你交了仲裁申请书,受里和不受里都会给你发通知书的,假如不受里也会给你写明原因的,你拿这个在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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