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原文

如题所述

2023年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顺利推进《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积分入学办法》)的实施工作,根据《积分入学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区镇和有关部门开展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各区镇负责辖区内的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要求履行职责。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区镇相应成立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辖区内入学工作,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积分管理窗口,负责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的政策咨询解释、网上信息核对、资料现场初审等工作。

第三条《积分入学办法》所称昆山市新市民子女,是指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双方中至少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入学年龄的子女:

(1)2023年4月30日前持有本市住宅类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下同);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

(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1)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

(2)在……此处隐藏2868个字……理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市积分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2023年。

附注:

①本细则中“高层次人才”是指:“头雁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江苏省“双创人才”、江苏省“双创团队”领军、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姑苏重大创新团队领军人才、昆山市双创人才、昆山市双创团队领军人才;获得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奖、苏州杰出人才奖、苏州杰出人才提名奖、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

江苏省“双创团队”核心成员、江苏省“双创博士”、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对象、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对象、江苏省产业教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计划(名人、能手)、姑苏重大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姑苏人才计划(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除外)、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苏州海鸥计划入选者、昆山市双创团队核心成员、昆山市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入选者、昆山市高层次医学人才计划入选者、昆山市高层次文化人才计划入选者、昆山市高层次金融人才计划入选者、昆山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计划入选者、昆山市突出产业人才。

②本细则中“紧缺产业人才”是指: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昆山市紧缺产业人才(原昆山市人民政府人才津贴入选者);本细则中“优秀高技能人才”是指享受昆山市高技能人才津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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