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人以降职降薪的形式逼员工自己辞职该怎么办?

如题我在一家电子厂工作是(韩企独资),还差2个月就满三年了(2010年3月入职),在厂子担任印刷车间的机长,后再2011年7月升职为印刷车间主任一职到今。
我想问的是:1 公司执行这项是不是必须经过我同意,还要书面通知我?
2 如果我不同意公司这么做应该怎么办,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惩治他们?
3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4 在我刚入职的时候写了一份公司强制的劳务派遣合同,但是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劳务派遣的人,也没有经过劳务派遣进公司,合同期限是半年。对我告公司有什么影响?
5 在我升职后又写了一份公司的合同好像是五或十年记不清了,合同没有给我。但是在他们提出降薪降职时我提这个合同他们不承认有这个我应该怎么办?
6 现在公司以我刚入职是普通员工,后经他们提拔才当这个主任他们有权这么做,公司能以这个理由对我降薪降职么?

1、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报酬的,但是公司违法劳动合同降职降薪,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一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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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4
降职降薪是要和员工协商后写入劳动合同的,不是他说降就降。可以告诉人事,在自己未签字同意前降职降薪,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你是可以申请劳动监察单位介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当然,背后要做好相关 的证据收集工作,比如你的岗位说明书,工资条,劳动合同等等证据。

1、书面通知只是告知,最后你还要签字同意,而且写到劳动合同中才行
2、3、你如果不同意,就应该收集好你作为机长时的证明,如工资条、岗位说明书,岗位责任书,工作往来签收条,升职的公告等等,然后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说他们未经本人同意降岗降薪,要求补发工资并做赔偿。(当然要等到发了工资以后,不然就是无理取闹了)
4、劳务派遣合同是半年,你都三年了,早过期了,合同已经无效了。
5、合同没有给你,那就算是白签了,提这个合同没有意义。但希望你前一个劳动合同在手上。
6、提拔你当机长,你当时同意了,而且也领取的是机长的工资,就说明你们已经在事实上是双方同意的,协商一致,而且没有异议的。现在他想降职,你提出异议,就说明你是 不同意的,他们需要协商。追问

如果合同 期限到了 我是不是可以告他们没有签劳动合同?
他们如果提供不出来合同是不是也算没有劳动合同一样可以告他们?

追答

最开始做普通员工的时候他们一般给你签了合同吧。合同到期,如果他们提出来不续签,那么是要按工作年限给你补偿金的。如果最开始就只签了派遣协议,没有签劳动合同,那要恭喜你,从2010年4月起,你的工资是双倍了。当然,这要申请仲裁后才能拿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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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2-15
1.合同即使公司没有给你,到了法庭上,需要公司举证,不用担心。
2.对你降薪降职,需要有确凿的规定和业绩考核证明,薪资这块可以以工资卡的流水作为明证。
尽快申请仲裁。
第3个回答  2012-12-14
如果有能力也没什么好留恋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第4个回答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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