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会给什么单据吗。证明我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还钱。拿到生效证明后便去申请了强制执行。到立案大厅把资料交给她后,她便说:“好了回去等消息吧。”我有追问:“这就办好了,不用开什么单据吗?”她说不用。隔了一个多月吧始终没人和我联系。我就去了一趟执行庭。问他们这案子转过来没有,他们说转过来了,分到了第几厅。又赶到了第几厅问他们说:“回去等着就好。”转眼都半年多了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问:::我这申请强制执行立上案没有,就这样一直等着吗还是应该做些什么【他当时拿出个档案袋来说已经立上案了可什么都没给我开啊。不要稀里糊涂的过期就好】拜托了

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会送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区分以下情况处理:1、如果法院执行到财产,会告知其前去领取。2、如果法院没有查到财产,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3、法院查不到财产,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1、按照正规程序应该给您一份受理通知书,但是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没有给您,但是这个并不影响实际执行的。2、如果半年多没有消息,您可以联系一下负责为您执行的法官,看看这个案件的执行进度,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暂时没有执行结果。3、如果是因为对方确实暂无给付能力的话,您只能暂时等待了。4、如果是因为法院没有主动积极的为你执行,你可以再立案后半年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执行法院应当在申请人递交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执行完结,到期不能执行完结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1、您放心吧,这个肯定是已经立案了,按照正规程序应该给您一份受理通知书,但是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没有给您,但是这个并不影响实际执行的。
2、如果半年多没有消息,您可以联系一下负责为您执行的法官,看看这个案件的执行进度,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暂时没有执行结果
3、如果是因为对方确实暂无给付能力的话,您只能暂时等待了
4、如果是因为法院没有主动积极的为你执行,你可以再立案后半年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14
参考 如下法条 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