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上面用途写的是‘商业服务业’,使用权类型是‘出让’请问这一类意威着什麽意思?

我的房子是某商城的一楼营业房,96年买的,2000年办的两证,为什麽终止日期是2030年。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登记的意见》—准确界定土地登记用途:土地登记的用途应当严格依据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资料,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二级类填写。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商业服务业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写的出让,意指你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
使用权类型栏一般会填写“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意指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没有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的土地时缴纳过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产权人有收益、处分、使用的权利。

关于你房子的问题,在我们国家,房屋的产权年期是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期决定的,和发证的时间是没有关系的。商业用地的最高使用年期为40年。根据你证书所载终止日期2030年算,你所使用的土地很有可能是开发商1990年取得的。截止2012年,剩余使用年期还有18年。

例如:开发商1990年12月1日从国家处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商业用地,取得后开始建设房屋,房屋建造期为两年,即1992年12月1日竣工。张某1992年12月1日购买了改房产并与1993年12月1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1、在1992年12月1日,该宗地剩余使用年期或者房屋使用年期为38年。最高40年,已使用2年,剩余38年;
2、1993年12月1日,即张某《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日期,该宗地剩余使用年期为37年。

参考资料:《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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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6
小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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