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我儿子2周岁了,我想和我老公离婚要什么理由吗?

结婚一直和公婆住在一起,我有说过搬出去住,老公不同意,所以我才想离婚。我受不了在他家的日子了,男尊女卑,现在每一天都很痛苦, 不知道怎么办。结婚需要理由吗?儿子25个月了,离婚孩子归谁,他现在没有工作,快半年了。很感谢你们的回答,有时候闷在心里堵的慌,我会慎重考虑的。谢谢了。

公婆有不是一辈子都有跟你过,你担心什么,自己在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也不要低三下四,只要不违背原则,做你自己。其实离婚孩子是最可怜的,为了你的孩子,多和家人沟通,改忍的时候忍,改吵的时候就吵,该好的时候就和好,人生本是酸甜苦辣咸的,即使你离婚了再结婚也会有这些苦恼,到那时想挽回就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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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1
因为“男尊女卑,现在每一天都很痛苦”,而且你的合理要求“我有说过搬出去住”得不到满足,我支持你离婚,离婚的理由就是夫妻感情破裂。建议你先带孩子回娘家,然后就起诉离婚。我认为孩子多数归你。但离婚需要时间,你要有心里准备。
2岁前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否则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通过诉讼离婚的,需要身份证、结婚证、诉状,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3~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第2个回答  2013-01-11
感情不和,就是离婚的理由。无需其他理由。
孩子的归属,你们夫妻可以协商。如果法庭判决的话,如果你有能力抚养孩子,监护权判给你的可能性很大。
第3个回答  2013-01-11
“我受不了在他家的日子了,男尊女卑,现在每一天都很痛苦”这不是就是理由吗。先找律师吧了解一下离婚的过程。最好律师帮你谈,如果协议不成只有法院了。
第4个回答  2013-01-11
如果像你说的那样,是因为“和公婆住在一起”、“搬出去住,老公不同意”此类原因而有离婚的想法,有想过你们两人之间的感情吗?有想过孩子的成长和未来吗?有想过未来找到的另一半吗?能确保未来的另一半会同意你搬出去不和公婆一起住的想法吗?就算同意,有想过未来另一半是否其他的问题会不会也让你想着离婚呢?我想表达的是:为了离婚,你说的因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借口。感情、责任,先把这个扛起来再说。没有感情,如果责任不至于让你继续这段感情的话,那么请友好的分手。否则,别找借口、别找托辞。
第5个回答  2013-01-11
理由的话,自己想,不关孩子的事。你可以说感情不和,什么之类的,都行。谁有抚养能力,就归谁。2岁的孩子,按正常而言,是归母亲的。这个看你们怎么定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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