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有的驾照上打印有:【增驾D,实习期至2014年04月08日】字样。我的驾照计分周期是在在2014年4月8日前,假设为2014年1月2日本轮计分周期结束。
我有几个疑问:
1:在2014年4月8日前,我是否可以驾驶小车单独上高速,并且不算违法?
2:在2014年4月8日前,如我因驾驶小车,被扣6分,是导致我的驾照整体被延长一年实习期?还是只延长我驾驶三轮摩托车的实习期一年?
3:如我在2013年11月1日,我因驾驶小车违章被扣罚6分。在2014年1月10日(驾照已回血,计分清零了),又被扣罚6分。是否会导致我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资格被注销?是否会导致我的C1驾照被同时降级并重新参加考试?
拍脑袋想当然的解释就请免回答了。
【问题较复杂,希望有权威解释,如您的解释能引用详细的法律法规条文,并解释的清楚,20分敬上】
谢谢你详尽的回答。我还有个小疑问:有关上述的第三个疑问,实际上我的第一次被扣罚6分,和第二次扣罚6分,整个期间都在实习期内(均在2014年4月8日前),只是不属于同一年度的计分周期而已,也不会被注销D照吗?
追答第三个疑问的扣分时间是我看错了,两次扣分确实都是在实习期间。按新交规规定,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你实习的D照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会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