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8个月的车被撞损坏严重(有可能报废还在定损中)对方付全责,工作人员从外观初步估计车辆修车费用在18万以上,可对方保险只上了强险与10万的三者。我该怎样索赔?我的车8个月了,发票价格27万5车辆报废怎么计算?因为对方保险上的少,如果我的车报废了该怎样索赔?需要和谁交涉对方保险公司还是对方车主.我的车是全险,我的保险还有什么用吗?
没出过这么大的事,心里没有底,我该怎么做,求助一下!谢谢!
急!急!急!!!
我这车刚跑了一万公里,损坏非常严重,交警认定对方全责,4S店说修复费用已经达到新车价的80%了,说老实话修好了我也不想要了,我可以索赔新车吗?对方新华保险公司的说他们公司规定说要达到新车价的一倍的80%,也就是说我的车27万5(发票价)乘2,修理费要达到55万的80%,44万才可以按报废处理。是这样吗?出了这么严重的事故,修好了也是一辆新新的破车了。我该怎么办?起诉他们可以吗?事故报废车标准有法律依据吗?
你有权利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但如果只保交强险的话,伤残金的赔偿上限为11万,医疗费上限为1万,建议你直接联系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这样更快拿到赔款,但金额就需要看你的实际损失了。
如果对方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但没钱赔付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对你进行全额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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