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干了一天不想干了,直接走人可以吗?

合同上写明试用期两个月,之前参加了两次安全培训,我今天上午和领导说了,身体受不了不想干了,他不同意非要我干,后来我坚持要走,他也同意了,要我办离职手续,要两天的时间,我不想办了,想就这么走了,我会负法律责任吗?

第1个回答  2013-06-07
不需要负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21-01-02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