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性骚扰过了几天报案还能受理吗?警察会帮忙抓人吗

在车站上被抓胸,后又尾随上了公交,看的像神经病,但是说话调理清晰,应该是装的,还说要抢我手机,赶紧跟家里人打了电话藏起来了,后又在车上袭击了一次,跟司机说直接开到警察局去,司机只是要那个人坐下来,准备中途下车,那个人说,你下我也下,过了几站我站车门口,他一直说要跟我下车,后来我想,他跟下车我就从前门在上,让司机赶紧关门,后来没有跟下来,其中还要其他女乘客为他买车票,后有几个吓得下了车,他上身穿带有特警字样的衣服,下身穿不配套制服裤子,撒双拖鞋,因要赶火车,没有报警,这几天心里一直很不舒服,现在回来还能处理吗,车上应该有监控。最好的结果也只是会被拘留几天吗?

被性骚扰过了几天报案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其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是会受理的,根据对方犯罪的严重程度不同作出不同的执法行为,如果只是属于治安管理问题,则有效期为六个月。如果是严重的性侵犯,涉嫌触犯刑法的,则按照刑法进行处理,其追诉期最高可达二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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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7
根据你的描述:
性骚扰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何时报案公安机关都有义务受理、并且调查,必要时抓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对你有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6-09
可以报警处理
第3个回答  2020-09-01
过一个月了而且还出现带状疱疹了还能报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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