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土估 基础知识和法规时候想到些问题:
比如开发商和政府2013年3月17日订立出让A地块合同,说好2014年3月17日交付。A地块需要拆迁。政府是在拆迁已经完成的情况下才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呢,还是根本就没开始拆就签了。
我觉得是还没拆就签合同了(不对的话请纠正我)。如果在2014年3月17日了,还有200户没有完成拆迁,怎么办?算是交付了么?开发商可以动工了么?
如果不算交付,开发商不能动工,那么他不是有损失了么?如果拆迁到2015年3月17日才拆完,才交付。政府会赔钱么?或者做补贴么?
我这里说的都是 正规的行为,瞎搞的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