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不要孩子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离婚男女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若孩子未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可以由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另外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法院可以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如果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使孩子的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的状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民政部门和学校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有关组织,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用。
二、相关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
赵某和刘某在2007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两子。由于婚后琐事,双方矛盾越来越大,2019年4月沈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原告沈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2021年8月20日,沈某再次诉至法院。其认为自己在广东务工收入微薄,缺乏一技之长,未来发展空间小,更为重要的是,自己生活在异乡,父母年事已高不可能再来帮自己带孩子,自己一个人恐怕难以照顾好孩子,所以不要争夺抚养权,但她万万没有想到杨某竟也不想要抚养权。
杨某觉得沈某自私冷血,不想要孩子,就是为了不耽误自己再嫁!且杨某称自己身体不好,无法照顾好两个小孩,自己父母年事已高,不适合照顾孩子。
鉴于二人的想法,法官释法明理,秉着一切为孩子考虑的原则,在耐心地调解和劝说下,沈某和杨某自愿达成协议:一是沈某和杨某自愿离婚;二是沈某自愿抚养长子,杨某自愿抚养次子,互不负担抚养费。
(二)案件观点总结
法院认为,父母与子女的抚养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出现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情形,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其次,如果父母有能力抚养但都选择放弃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抚养孩子应当从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对 子女抚养 问题达成协议,法院会 结合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来判定。
再次,经济条件不是抚养权归属的唯一考虑因素。若一方认为自己经济条件处于弱势地位,没有能力抚养小孩,但可以通过和另一方协商支付抚养费来化解。
三、离婚不要孩子的相关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综上所述,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 协议离婚 需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问题的处理协商一致。如果对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的,无法协议离婚。夫妻双方不能通过离婚来逃避抚养义务。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多少,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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