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社会的时候,女性的身份还是非常的低,那个时候的人们都喜欢男性一些,因为受封建社会的影响那时候女人过的都是像下人一样的生活,一点人生权利都没有自从新中国成立了之后人民当家作主女性的社会地位才开始慢慢的提升,相对于其他国家比如说印度和日本来说我们中国女性的地位已经算是非常的高了。在我国女性可以自主就业,自食其力不用再依靠男人而生活,而且现在出现了很多的女强人,她们在事业上做得也是非常的成功,丝毫不输给男人。
这一次中国又重新拟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与之前相比还是发生了非常多的变化,对于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权益、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深入人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这一次的规定中,明确就业性别歧视主要情形,规定学校和用人单位对性骚扰应当采取的预防和制止措施,对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增加规定等。关于这一次的调整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近30年来一次重大调整。其中有一条还是引起的非常多人关注,就是离婚是家务劳动经济补偿的规定因为现在人的离婚率都是非常的高,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发生很大的纠纷。有很多的宝妈她们吸引在家带孩子没有时间出去上班,在这期间其实她们也是有在工作的。我们不能对她们进行否定。
这个时代的女性已经有了更多的话语权现在也是提倡男女平等,在家里的时候大事小情都可以与丈夫共同商量,男女平均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其实女人地位的一路飙升,离不开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平衡和男人的包容和谦让。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在现行法律基础上修改48条,新增24条,男女平等与尊重差异的思路并行不悖。
国家需要为全体社会成员的权益提供保障,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当一部分人的权益更容易受到来自传统观念、生理差异等因素的不利影响,应当给予其更多保护。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目的是促进男女平等,实现真正意义的社会公平。本次修法便是一次及时而恰切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