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男童坠井不幸身亡,究竟该如何预防“井盖吃人”事故的发生?

如题所述

6岁男童坠井不幸身亡,究竟该如何预防“井盖吃人”事故的发生?

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直接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井盖是下水道与城市地面连接点,关乎城市安全、市民安全,从一定意义上说,井盖安全就是城市安全,这一点毫不夸张。井盖防护当有一套完整的管理政策或者法规,必须责任到人、失责必究。


井盖虽小,但事关群众利益就无小事,客观来说,对于某些地方的井盖管理部门而言,要彻底解决井盖安全隐患的问题确实不易,首先就必须要得到人财物的支持。因此,要想根治这一问题,就必须推动部门联动,交通、财政、宣传等部门要联起手来,形成工作合力。交通部门要主动担起日常维护、监督管理责任,安排专人员适时检查,发现井盖损毁、丢失要及时维修、更换。财政部门要加强维护、更换等资金支持保障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群众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治理工作氛围,确保民众“脚下安全”无忧。


各地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井盖管理体系,对各种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在日常贯彻实施,比如:平时的管护归口在哪?日常巡查多久一次?是否需要再设置防护网?雨季排水打开时,谁打开谁负责,打开后应在旁盯守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偷盗或者擅自挪移井盖应直接入刑从重处罚;建立发现问题举报奖励机制,发现有井盖缺失、位移属实的,可以给予相应奖励;可以研究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强对井盖的技术监控,方便维护保养的巡查等等。只有建立一整套管理体系,有规章可循、有预案可循,才不至于突发情况下出现失管现象,才能避免井盖“吃人”现象的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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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30

6岁男童坠井不幸身亡,究竟该如何预防“井盖吃人”事故的发生?

如果是在路上的井盖,是不是市政管理部门?有没有电话公示?看到哪里井盖没盖好,市民想提醒都不知道找哪个部门。




根据《民法典》第1258条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行人踩到窨井盖掉进下水道受伤的,除非管理人能证明已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尽到管理职责,否则就应承担责任。



要避免坠井事故,首先最关键的是做好预防。


住房和建设部办公厅2021年发布了《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窨井盖全面普查建档,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对存在破损、下沉、松动等情形的窨井盖,要尽快维修加固。



对窨井盖缺失的,及时补装,对低洼、易涝等的窨井,加装防坠装置,也非常重要。


同时,家长一定要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



如果发现有人坠井,第一时间报警,同时找来足够长的绳子,一头扔向井里的人,让坠井者抓住。

窨井吃人,职能部门、管理机构难辞其咎,背后暴露出基层,这里的软肋和短板,守护老百姓脚底下安全,封堵住窨井吃人的嘴,必须及时排除井盖安全隐患,关键是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这既要法制监管,也需要技术手段,两者缺一不可。

谁家的枯井谁负责填埋,村民之间互相监督,政府部门负责排查,血的教训必须吸取。但是,以事后聪明式偏见,动辄大搞舆论审判,无非是另一种寻找替罪羊而已。



大家对6男孩在小区坠井身亡怎么看?谁应该担责?这类事故怎么样才能有效杜绝?

第2个回答  2022-08-30
对井盖进行严格的检查看看是否需要更换。还有就是这方面的安全教育要加强,能不走井盖就不要走井盖。
第3个回答  2022-08-30
一定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于这一方面的事情一定要严格的管理,另一方面就是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
第4个回答  2022-08-30
下雨天的时候最好用棍子看路或者观察水面,如果发现水面有涟漪的话,说明底下可能就是有个井盖在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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