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只有一百多个人,但是厂里总是利用调休这个借口,让我们把星期六和星期天的加班工时去算作平常的上班时间,请问这合法(劳动法)吗?侵犯了我们什么权益,具体哪一条
签了劳动保障合同
那拿着你的合同去劳动局告他,祝你成功
那也要知道他触犯了哪一条啊
我们的劳动保障合同只有一份,都被公司收起来了
你把你的现状向劳动部门反应就可以了我们普通老百姓基本上谁都不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