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的是一家还没有注册完成的小公司,是做咨询的,工作了两个多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受不了老板的多疑和对我辛苦工作的不肯定,所以7月2日我提出辞职,决定做到7月底。可下班后老板来电话通知我明天不用上班了!
此种情况,请问我能否得到经济补偿?谢谢!
由于公司还没有注册完成,所以我与公司之间也没签订劳动合同。——今天我过去取工资,没想到公司竟然只发给我两天的公资(月底发工资)。我拒绝了两天的工资,我提出公司七日内给我明确答复。还有,他们的借口也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不受法律保护!还说我的工作应该算是自由职业!请问下一步如果公司不给补偿的话,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