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因为高低、正负、正反等都是一个相对的“说法”,比如一楼、二楼和三楼之间,二楼比一楼高,但是它比三楼时,只能是“低”;如果往东是“正方向”那,向西就是“负方向”,反之向东就成为方向向“负”了。
电位的高低也是一样,但是在讨论电路上电流方向时,人为定下电流方向是“正电荷”从高电位流低电位,从正极流向负极。所以,按照约定,电位相对较高的电极(如同处于三楼)对相对电位较低的电极(比如处于二楼、一楼)为“正极”(也就是“在上面”);作为“正极”的电位肯定要比相对应的“负极”电位高。
若基准(0电位点不一样)不一样时它可能比其他的“正极”实际电位低。
电学在还没有“电子”概念的初期,认为电流是正电荷的流动,误认为正电荷从正极流向负极。虽然后来知道了电流的本质是电子的流动。电子从负极流向正极。但为了避免影响到已经形成的电学规则,例如左手定则右手定则等判断磁场方向、电流方向,以及带电导体在磁场中的运动方向等等,仍然规定电荷从正极流向负极。也就是说,电流从高电位流向低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