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9-12
开发区管委会的编制情况因地而异。有的开发区管委会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有的则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参公管理。
一般来说,省会城市的国家级开发区或高新区管委会,实际上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委会第一书记一般由市领导兼任,管委会书记和主任由开发区所在属地的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兼任,相关副职部分由属地领导兼任,部分为专职人员,共同推进管委会机构运转。
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以及多数机关工作人员属于行政编制,实行参公管理后,虽然个人身份不会变,仍然属于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但一般代表着享受公务员的待遇,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参公人员录用、考核、晋级、工资待遇、福利与本地区公务员基本相同,但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编制,没有列入行政编制。
开发区管委会不属于行政机关,也不在我国的行政机构序列中。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查阅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