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政策《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这个政策在深圳实行了么?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有真正做到了吗?我是初中生,我们学校是非寄宿学校,可却有晚自习,每天到六点半左右才能放学,这违反规定了吗??

关于教育政策《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

1、严格执行国家和xx省课程计划。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同时,不随意增加课时,严禁削减、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非考试科目的课时。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2、规范作息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不安排早自习,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放学时间不得晚于下午五点。

3、规范学生作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

4、规范教师行为。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严禁乱办班、乱补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不准利用早自习、午休时间等上课或集体辅导。

6、严禁强行征订教辅材料。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校、学生违规订购教辅材料。

7、严格考试管理、严禁炒作考试成绩。教师不得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学生排名和安排学生座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考生的成绩、名次。学校没有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向家长和社会发布喜报、红榜等变相排名的信息。取消百分制,用等级制加评语评价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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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7
早就实行了,但是,有用么?在升学压力之下,哪个学校会在乎呢?减负已经喊了十几年了吧?
你见有一个中学真正减了吗?
好好活着吧,老师们事实上也不愿这样,人家有家,有孩子需要照顾,有日子需要打理,可是,不照样陪着你们么。多体谅一下,不吃苦中苦,难做人上人,人人平等只是口号,你就这么想得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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