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施工许可证施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无施工许可证施工肯定是不行的。无施工许可证一般是建设单位办理的,但施工的时候肯定应交给施工单位审查,继续施工可能会罚到施工单位上。一般情况下,如果发包方与承包方受到行政处罚,应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若承包方明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仍不予理会、坚持施工的,将难逃其罚。收到处罚通知书后,一般是先交罚款,然后再申请复议。复议可根据行政处罚通知书上的出具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申请,这个涉及行政复议程序,具体咨询律师;不过找罚单出具单位的上级(应该是住建厅或住建委类的机构),提交复议申请书,并有复议单位的签收书,处罚单位应有反馈结果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上也有复议的说明,多问问应该可以独立解决的。相关规定依据有:

  一、《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法律风险包括:承担罚款等行政责任。

  《建筑法》第64条规定: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掩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台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第13条规定:“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 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第73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 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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