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编考试内容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和教师法、学科专业知识和面试。
一、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
二、教育法和教师法
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三、学科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即应试者所报学科的学科知识。一般专业知识分两部分进行考核:一部分考核学科基础知识;另外一部分考核教学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主要对基本专业知识、知识技能运用、本学科课程教案编写进行考核。
面试考试:
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见当地教育局发布的考试公告。
教编考试考察和体检:
1、考察
当地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