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8月进来,老总说从8月起正式建账,8月之前公司没建账,都是他自己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在付款,而收款基本是现金,还说以前所有的账都是他个人的,现在收回来的应收款要先还给他,再算公司的,这账要怎么做?感觉很乱。请老师指点指点。
我这么处理记账,老师您看看可不可以:
首先: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YY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XX
借:应付账款——YY
贷:银行存款/现金
这么做的意思是:当购进原材料的时候,仍是挂供应商YY的欠款,但当还款的时候,那钱要先从老总XX那借来,然后再去还供应商YY的欠款。
然后:
借:应收账款——ZZ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现金
贷:应收账款——ZZ
借:其他应付款——XX
贷:现金
这么做的意思是:当发生业务的时候,收到的钱,要还给老总XX。因为公司现在基本都是现金,除了购买某些材料用银行,其它的都能过现在,公司现在也没法开票的。
嗯嗯,您说的有理。注册资本没告诉我,可能是我也没问过。照理说注册资本是拿来购买材料和日常运营的,所以我在想,那些通过银行付款的原材料款就当成是他投进来的资本,不记入其他应付款中,而其它日常管理费用和部分原材料等用现金支付的,就当成是他借给公司的,记入其他应付款中,不知这样可不可以?
追答记入其他应付款中,不知这样可不可以?
可以。只是你需要知道当初投资的钱是否还在公司账里。如果还在,你这样处理没问题。如果转走了一部分,即使现金最好也先归还,以免年检时工商会认为你们抽逃了部分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