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产假多少天2023年新规定

如题所述

2023年湖北省实行新的产假政策,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带薪产假,其中普通产假70天,附加产假28天。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职工产假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湖北省将实行新的产假政策,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带薪产假。其中,普通产假为70天,附加产假为28天。具体来说,女职工在享受普通产假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其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在附加产假期间,企业则可以按照女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80%发放补贴。此外,新的规定还明确了产前检查和剖宫产的相关假期安排。对于需要产前检查的女职工,可以在普通产假前7天内请假;对于需要剖宫产的女职工,普通产假可以延长15天,即最长可休85天产假。

湖北省是否提供其他形式的产假政策?答:除了普通产假和附加产假,湖北省还提供了弹性工作和延长产假两种形式的政策。具体来说,女职工在休完标准产假后,还可以向企业提出申请延长产假或采取弹性工作方式。延长产假最长不超过30天,弹性工作方案则由企业根据女职工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2023年湖北省实行新的产假政策,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带薪产假,其中普通产假70天,附加产假28天。女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企业提出延长产假或弹性工作申请。这些政策的制定有助于保护女职工的权益,也是保障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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