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9-08
工会候选人的产生主要有以下步骤:
确定候选人提名: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产生,一般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产生后,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对于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还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
确定选举方式:选举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在确定候选人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等环节中,关键是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讨论。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请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或咨询工会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