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住房补贴政策:
1998年我国开始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起,全国已无“福利分房”政策,目前教师住房补贴主要采取增量补贴(已配套到每月工资中)和住房公积金的方式进行。
重庆七千教师获住房补贴,在编在册、无房或住房面积不够的(商品房除外)教师(1999年7月前去世的除外),皆可享受住房补贴。
退休教师工龄满25年的,发300个月住房补贴;未满25年的,按实际工龄发放。补贴皆分三年兑现。
在职教师从参加工作之日到去年12月,工龄满25年的,发300个月补贴;未满25年的,从今年1月起每月发放,直到发满300个月。
扩展资料
2018年2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并根据教师教育发展以及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
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则进一步规定,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教师住房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重庆七千教师获住房补贴 人均可拿到3万元
各学校政策不同,以中央财经大学为例:
根据《关于向无房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从2005年1月起,无房教职工的月住房补贴,根据本人的职务、职称和技术等级,实行按月定额发放,我校确定的月住房补贴标准为:
行政职务:正校级,1600元;副校级,1400元;
正处级,1200元;副处级,1100元;
正科级,1000元;副科级,900元;科员及其以下,800元。
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1400元;副高级,1200元;
中级,1100元;初级二档( 助理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900元;
初级一档(员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800元。
工人: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100元;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1000元;
中级工和15年(含)以上、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900元;初级工和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800元。
见习期(考察期、试用期)人员800元。
双重身份人员 的标准 按就高原则执行。
发放住房补贴的人员对象
根据《关于向无房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
此次发放住房补贴的对象为本人及其配偶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无房教职工:
1、未以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
2、未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或其他政府优惠价格购买公有住房;
3、未按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享受货币补偿,未按危改政策享受补偿或未按房改价回迁购房;
4、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5、未享受过单位资助购建住房;
6、未领取过国家或单位的住房补助(不含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7、退出以规定的标准租金承租城镇私有住房。
以上内容参考: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向住房未达标等教职工发放国家住房补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