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装的退、换的问题,法律上有规定吗?

比如说几天可以退,可以换,什么条件下可以退换,吊牌,穿洗过否等等

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参考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6-20

关于服装的退、换的问题,法律的相关规定:

《关于各类服装修、退、换的办法》

一、换货的条件和办法:

第五条、各类服装自出售之日起,未经使用,不损不污,不影响再销售,凭原发票七天内可换货。

第六条、服装换货后。_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羞更换章,_注明换货日期。_第七条、经过改动的服装无质量问题,不可换货。

二、退化的条件和办法:

第八条、各类服装出售后,_发生下列质量问题,凭原发票可退货。_

l、服装面料的质量问题。如变形、超标准缩水率、超标准色车度、面料的原料成份构成比例与标识不符等。

2、服装制作的质量问题。如粘合衬起泡、镶拼衣服串色、搭色、以及不符合国家或本市服装规格标准制作等。

3、未钉服装标识,或由于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不规范、有错误,而造成衣服穿着或洗涤后发生的各种损坏现象。_

4.经法定授权部门检测,有其他的质量问题。如服装面料因抗皱和印染,造成甲醛等理化指标超标等。

第九条、经过改动的服装无质量问题,不可退货。

第十条、退货时,销售者应按原发票价格向消费者一次性退清货款。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15-08-28
关于服装的退、换的问题,法律上有规定。
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我国关于衣服三包的最新规定 第一条 “三包”范围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3、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4、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 不符合国家《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标识、号型与实际不符者;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过标准者;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 第三条 缝线开线,饰件破损、脱落者给予免费修理,不能修理者给予更换或一次性作价处理。 修理,本市不超过七天,外地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不能修好者予以更换;三包期内两次修理后,仍不能使用者,给予更换。 第四条 符合更换条件,但无同品牌、同型号者予以退货;不愿更换而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 第五条 折旧费自购买之日起按售价每日0.2%计算;一次性作价处理者,可视穿着时间,磨损程度,按售价的10%-30%退款。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期限的; 2、由于使用、洗涤、保管不当造成的划伤、沾色、掉色、缩水、披裂、虫蛀、起毛起球、破损的; 3、已标名“处理品”,“等外品”的; 4、自行修理或拆动的; 5、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第七条 纺织品、服装类商品质量“三包卡”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作发
第3个回答  2008-06-20
  第一步:看买方和卖方双方的具体约定。比如质量检验期、退换货条件等。比如一些网上商城就规定掉牌的一律不予退换,或规定一定条件和期限内无条件退换。

  第二步:没有明确约定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按法律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第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所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买方必须有正当理由(如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有关标准)并且积极行使检验责任的情况下才可要求退换,否则就是违约行为。

  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找卖方协商,不影响他再次出售的一般不会为难你。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5-20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交所在学校武装部,高校往届毕业生将《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由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其他青年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时已打印并提交过的不再打印;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