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8-20
划拨用地,它是我国特有的项目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像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及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和特殊项目(如监狱等)用地,等等都是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其他的取得方式还有招标、挂牌、协议、出让、转让。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的划拨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政府才将该幅土地交由其使用,或者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如果划拨用地的条件改变,划拨用地的理由消失后,用地单位必须向政府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改无偿划拨为有偿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