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来工子女就读公立学校需要什么条件?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一、条件: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

二、提供以下材料的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深圳市接受义务教育:

(一)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有效的居住证。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三)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社会保障卡,或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四)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五)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就学联系函》主要内容是:

1、说明适龄儿童的姓名、户口所在地、年龄、性别;    

2、借读理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何地居住、就业);

3、向居住地教育部门提出借读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

扩展资料:

适龄儿童申请公办学校程序:

1.准备和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4月上旬,小学六年级学生按学校的要求填写《初一学位申请表》),并备齐初中学位申请材料。根据小学转达的通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初中学校交验学位申请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需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应主动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交验学位申请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2.网上申请学位。4月18日至5月5日(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小学六年级学生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查收初中录取通知书。

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录取。如果符合就读条件的学位申请者数量超过原指定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申请学生的积分情况,统筹调剂部分学生到附近的学校就读。

6月20日至7月7日(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请适龄儿童和家长注意查收。

4.按时报到注册。

初一新生根据《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初中学校报到注册。

参考资料: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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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6
非深圳户籍儿童

  申请学位的暂住人员子女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原籍户口本须全本复印)、深圳市居住证。

  请注意:提交的资料应能证明儿童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房屋租赁管理费收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社保证并附社保局打印的《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或《就业登记信息表》(盖社保局“就业登记专用章”),或者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代表,属股东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等证明;

  (4)计生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留原件)。

  (5)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6)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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