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期限有两种表示方式: 一是以“天数”表示。即采用票据签发日与到期日“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的方法,按实际天数计算到期日。 例如:7月18日出票60天到期,求到期日 “算头不算尾”: 7月:31-18+1=14天 8月:31天 9月:15天 合计:60天“算尾不算头”: 7月:31-18=13天 8月:31天 9月:16天 合计:60天 所以到期日为9月16日。 二是以“月数”表示。即票据到期日以签发日数月后的对日计算,而不论各月是大月还是
小月。例如:4月16日签发、3个月到期的
商业汇票,到期日为7月16日。如果票据签发日为月末的最后一天,则到期日为若干月后的最后一天。例如1月31日签发、1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2月28日或29日;若2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3月31日;若3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4月30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