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了工伤,公司不给我休工伤假,连事假也不能请了,还说等伤好了才能请假

如题所述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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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6
  朋友你好!
假如你确实是因工受伤,你就需要让单位为你上班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了工伤,才能享受工伤的一切待遇,当然,也能够休工伤假了!
假如单位不给你申报,你就可以自己去申报,一定要记得,申报工伤认定!
如果你有什么自己不能解决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不明白的,也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第2个回答  2013-08-06
非常同情你的遭遇!这种情况下你就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去所在地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http://baike.baidu.com/view/8658150.htm只有工伤经社保局认定后你才具备法律保障,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来保护自身的权益http://baike.baidu.com/view/207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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