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厅干了二十多天,太累了不想做了,而且现在家里又有急事,跟老板辞职,老板不批准,怎么办?

老板说辞职要等一个月才让我走,他说给我请假,就是不批准辞职,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可以投诉到劳动局吗?他的做法对不对?

你签合同了么,如果没有的话,一般没什么用的,不给辞职,你就等发完工资直接走啊,不会工资给你扣着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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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6
现在的民营企业有哪几家是按照劳动法路线走?
什么事都是人做出来的,他要求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那也没办法,你只有照做,没有什么好投诉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06
老板是没道理的
如果有合同 有试用期 不需要老板批准的
且工作已满15个工作日 是应该发工资的追问

没有签合同的!

追答

没合同 或 没证据 不好弄 无商不奸 得学会保护自己

第3个回答  2013-08-06
一般辞职是要提前一个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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