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含义是什么?

我知道的意思好象就是社会上的保险还是什么..具体也不清楚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随着该制度在中国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必将对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产生深远的影响。
医疗保险: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的医疗保险实施四十多年来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已难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 要特点: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即职业伤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伤害到职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力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劳动者在其单位工作、劳动,必然形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相互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除支付劳动者工资待遇外,如果不幸而发生了事故,生成劳动者的伤残、死亡或患职业病,此时,劳动者就自然具有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劳动者的这种权利是由国家宪法和劳动法给予根本保障的。1994年7月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中第73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这一基本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工伤者及其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了使劳动者切实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公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这一试行办法是现阶段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的政策措施,也是落实工伤待遇的主要依据。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我国生育保险工作的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生育费用社会统筹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对于均衡企业负担、改善妇女就业环境、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工作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生育保险的法律依据是:1994年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于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相关规定有:1988年7月21日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原劳动部于1988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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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1
社会保险是根据立法,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的概念包括了4层含义:

①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成员资格是通过立法确定的,也就是说,在立法指定范围内的每一个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因此,社会保险带有一定的立法强制性。

②社会保险强调个人缴费。这种捐款在形式上与商业保险的保险费有某些相似之处

,但是,社会保险的缴费是完全建立在自助自保和互助互济基础上的。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劳动者通过缴费,获得成员资格,因此有"先尽义务,后享权利"一说。同时,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指的是机会上的均等,在遭遇法定范围内的各种风险时,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成员都可得到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的津贴。

③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劳动者所在工作单位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责任。劳动者所在工作单位的缴费,使社会保险资金来源避免了单一渠道,增加了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保险系数。而国家的参与,更使社会保险制度有了强大的后盾。

④社会保险的"保险"具有积极预防的含义,对法定范围之内的风险起到了未雨绸缪的作用,使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成员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从而体现了社会保障的稳定机制的作用。

;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概括出社会保险的6个特点:①组织形式上的强制性:立法限定,强制参加;②个人意义上的自助性:先尽义务,后享权利;③集体意义上的互助性:互助互济,满足急需;④资金来源上的多源性:三方筹资,来源可靠;⑤资金使用上的预防性:预防风险,安全感强;⑥资金管理上的储备性:积蓄增殖,源远流长。

二、社会保险的内容

社会保险的目标是预防风险,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风险决定了社会保险的内容。在现代社会中可能使人们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的经济风险有:年老、疾病、残疾、工伤或职业病、生育、死亡、失业。针对上述7种风险,社会保险设置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残疾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或破产保险7个项目。
第2个回答  2013-04-11
(一)养老保险

养老或退休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在当今世界上,离开养老问题来谈论社会保险或社会保障,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因为现代社会中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不可逆转的趋势,使传统的家庭保障在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方面处于捉襟见肘的窘境,因此,社会不得不担负起照料这部分曾经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蕃衍作出过贡献,而现在因为生理或社会的原因无法再以劳动为主要谋生手段的老年人的责任。这就是养老保险产生与发展的社会和经济背景。

养老保险是以保障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在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涯后仍有足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为目的的社会保险项目。这一概念的界定包括3层含义:

①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涯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其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是为"退休";这里所说的"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其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是为"养老"。必须强调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实践标准。

②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③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目的的。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推行的社会保险项目。在现代社会中,疾病是劳动者时常可能遭遇的而且对他们威胁较大的风险之一。它不仅使劳动者在患病期间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而且在医疗方面又必须支出费用,这就使劳动者一旦患病便在经济上处于内外交困的窘境。因此,即使从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角度出发,社会也必须承担起对劳动者提供对付疾病风险的保障的责任。

医疗保险是向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部分或全部提供预防和治疗疾病的费用,并保证其在病假期间的经济来源,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险项目。这一概念的界定包括3层含义:

①医疗保险一般被用来对付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疾病而导致的两个方面的经济风险:一是支付预防或治疗疾病的费用;二是保证病假期间的经济来源。

②医疗保险的具体做法因时间、空间和法定对象的不同而表现出极大的差异,有的是"全部"负担,具体的标准一般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为最低标准。

③医疗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目的的。

(三)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内容之一,也是整个社会保障体制中又一个最基本的内容,当今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中忽略工伤保险的极为罕见。在工业社会中,工伤(含职业病)被从一般的伤害疾病中突出出来加以强调,是因为这种打上"职业"烙印的伤病是同雇主或企业的责任相关的,而与劳动者本人的责任无关。因此,雇主和企业在经济上分担的份额更大,它作为对受到损害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被计划得更为周全。

工伤保险是向法定范围的劳动者补偿其因职业伤病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预防、治疗、护理、康复和疗养的费用,以及在收入方面保证其生活水平不致于因职业伤病下降的社会保险项目。这一概念的界定包括3层含义:

①工伤保险是打上了"职业"烙印的,因此,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它必须帮助劳动者对付来自两个方面的经济风险:一是必须提供预防、治疗、护理、康复和疗养的全部费用,二是必须保证受到职业伤害者的经济来源。

②工伤和职业病保险作为对劳动者因受到职业伤害而丧失的劳动能力的完全补偿,具体标准一般较高,它必须保障受到损害的劳动者生活水平不致因此而下降。

③工伤和职业病保险除用社会保险的手段来达到目的之外,采用雇主责任制或企业责任制的方法也较为常见,采用社会保险方法的也大大增加雇主或企业分摊的份额。

(四)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生育问题是有关人类蕃衍生存和劳动力再生产的大事,所以受到了普遍的关注。但是,由于国情的不同,世界各国的人口政策也大相径庭,因此生育保险必然要打上人口政策的烙印--或鼓励生育,或控制生育。

生育保险是向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尤其是妇女部分或全部提供怀孕、生产、哺育期间的医护费用,保证产假和哺育假期间的经济来源,使其不致于因生育而基本生活需求没有保障的社会保险项目。这一概念的界定包括3层含义:

①生育保险一般被用来帮助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对付因生育而导致的两个方面的经济风险:一是怀孕、生产、哺乳期间的医护费用;二是产假和哺育假期间的经济来源。

②生育保险因人口政策的不同而表现出极大的差异,有的鼓励生育,有的控制生育,但都以保证劳动者不致因生育而不能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为限。

③生育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险目的的,但大多数是将妇女作为直接受益者。
第3个回答  2013-04-11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第4个回答  2013-04-11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 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
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非农业户口)14%(农业户口),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1%;
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4-1.2%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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