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完工资后申报个税时,发现自己个税算错了怎么办?

我是新手,刚刚入职做薪酬这一块负责工资。刚刚发完4月份工资,发工资后准备申报四月份个人所得税了,填写报表后,发现报表里的公司所有人纳税额合计数跟工资表里的差了10,才发现自己在做工资表时算错了其中一个人得个税,可是工资已经发完了,现在该怎么办呢?工资表的个税和申报时的不一致会有什么严重影响么?怎么补救?

注意区分“收入所属期”、“税款所属期”、“收入所得期”三个概念。“收入所属期”指的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哪个月份的工资,依据是我们劳动付出时间;“税款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而产生税款的时间,个人所得税是在实发工资时产生纳税义务。

“收入所得期”指的是我们什么时候拿到实发工资。一般情况下(隔月发放工资):“收入所属期”早于“税款所属期”等于“收入所得期”根据国税总局2011年46号公告,以实际取得工资时间即“收入所得期”来判定是否执行新政策。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当月应纳税款应于次月15日前申报纳税,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又将晚于“税款所属期”和“收入所得期”。

扩展资料:

征税对象: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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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4
如果您发现以往申报期数据有错误的话,可通过扣缴客户端和办税服务厅两个渠道办理更正申报。

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进入扣缴客户端开始实务操作吧~

首先进入扣缴客户端,选择需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点击【综合所得申报】—【4.申报表报送】—【更正申报】,进行更正申报。更正数据既可以“手工”“修改”,也可通过申报表“导入”修改。

手工修改方式如下

可通过右上角的【展开查询条件】定位具体人员。

当需要修改的人员较多,且修改的数据项和金额一致时,可点击【更多操作】—【批量修改】

导入申报表修改方式如下

导入申报表时,可导入全部人员明细(不需要修改的人员明细保持不变),也可以只导入需要修改的人员明细(导入模板中将不需要修改的人员明细删除)。

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导入的申报表要包括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明细数据。如只填写收入,未填写其他明细,原申报表的其他明细金额(除专项附加扣除)将被清零。

导入申报表前的原始明细数据:

只导入需要更正的人员数据:

导入后的申报明细数据:

完成申报表更正后,点击【重新计算】,重新计算更正申报后的应补退税额。

完成税款重新计算和附表填写后,若发现个别申报数据有误,直接修改后点击【重新计算】即可;若发现更正后的所有申报数据均存在问题,可点击【撤销更正】,将所有数据恢复到更正前的申报数据,重新发起更正申报;若申报数据无误,可点击【发送申报】,报送申报明细。完成报送申报后,点击【获取反馈】,可获取申报反馈结果。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多扣还是少扣?
没关系的,你只要记入应缴税费记算入帐准确;实际多扣少扣的10元可留在“应付员工薪酬”账户内,下月补扣或补发该员工。追问

工资表上少扣了10元。填写好报表后的合计总数比工资表里多了10元。才发现自己算工资时把个税算错,少扣了那个同事10元

追答

没关系的,你只要记入“应缴税费”账戸计算入帐准确;实际多扣少扣的10元可留在“应付员工薪酬”账户内,下月补扣或补发该员工。

追问

谢谢你,不过我都不懂,我之前是做采购的,来到这个公司连报税都是看说明书操作的,你说的这些应该都是财务方面的,我都不看懂啊,您说的这个步骤是什么样的,都在哪里找到。我是用易税门户报的。

追答

这工资单你本来是怎样做记帐凭证的,你传上来。我给你改一下就可以了。

追问

不懂你说的什么是记账凭证,我是人事部的,就是用excel算出每个人的实发工资后,就去财务领取支票去银行代发工资了

追答

那么你只要告诉会计这事,这事由会计来做。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5-11
如果你不是在财务岗,那么赶紧和财务沟通,看是否他那边税费记账正确,如果是,那么没问题,下个月纠正错误数,就行;如果不是,那么也不严重,他下个月调整就行,你下个月也要纠正哦追问

今天问过财务了,说是工资表和税务报表应发工资都一致申报表照常报,但是工资下月加上去就可以。也没多给我解释,还有有点不明白。

第4个回答  2021-03-24
我是新手,刚刚入职做薪酬这一块负责工资。刚刚发完4月份工资,发工资后准备申报四月份个人所得税了,填写报表后,发现报表里的公司所有人纳税额合计数跟工资表里的差了10,才发现自己在做工资表时算错了其中一个人得个税,可是工资已经发完了,现在该怎么办呢... 我是新手,刚刚入职做薪酬这一块负责工资。刚刚发完4月份工资,发工资后准备申报四月份个人所得税了,填写报表后,发现报表里的公司所有人纳税额合计数跟工资表里的差了10,才发现自己在做工资表时算错了其中一个人得个税,可是工资已经发完了,现在该怎么办呢?工资表的个税和申报时的不一致会有什么严重影响么?怎么补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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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aijimo
LV8
推荐于2017-11-25
注意区分“收入所属期”、“税款所属期”、“收入所得期”三个概念。“收入所属期”指的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哪个月份的工资,依据是我们劳动付出时间;“税款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而产生税款的时间,个人所得税是在实发工资时产生纳税义务。

“收入所得期”指的是我们什么时候拿到实发工资。一般情况下(隔月发放工资):“收入所属期”早于“税款所属期”等于“收入所得期”根据国税总局2011年46号公告,以实际取得工资时间即“收入所得期”来判定是否执行新政策。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当月应纳税款应于次月15日前申报纳税,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又将晚于“税款所属期”和“收入所得期”。

扩展资料:

征税对象: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追问 : 工资表上少扣了10元。填写好报表后的合计总数比工资表里多了10元。才发现自己算工资时把个税算错,少扣了那个同事10元

追答 : 没关系的,你只要记入“应缴税费”账戸计算入帐准确;实际多扣少扣的10元可留在“应付员工薪酬”账户内,下月补扣或补发该员工。

追问 : 谢谢你,不过我都不懂,我之前是做采购的,来到这个公司连报税都是看说明书操作的,你说的这些应该都是财务方面的,我都不看懂啊,您说的这个步骤是什么样的,都在哪里找到。我是用易税门户报的。

追答 : 这工资单你本来是怎样做记帐凭证的,你传上来。我给你改一下就可以了。

追问 : 不懂你说的什么是记账凭证,我是人事部的,就是用excel算出每个人的实发工资后,就去财务领取支票去银行代发工资了

追答 : 那么你只要告诉会计这事,这事由会计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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