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房产证是父亲名字,父亲是否有权私下将房子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是否需要其他子女签字?

如果父亲留下遗嘱将房子给其中一个子女,这个子女可否待父亲过世后将房子过户?是否需要其他子女签字?

如果是父亲一个人房产,那么可以自由处理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那么必须按照继承关系,继承房产,父亲没有权利一个人过户房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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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04
母亲去世后,如果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就无权处置该房屋。你母亲的一半由你父亲和几个子女共同继承,如果要过户个其中一个子女,需要其他继承人写放弃,才能过户。追问

谢谢回答

第2个回答  2022-01-26
母亲去世后,如果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就无权处置该房屋。母亲的一半由父亲和几个子女共同继承,如果要过户个其中一个子女,需要其他继承人写放弃,才能过户。
法律分析
对于遗产分配,继承人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 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3个回答  2011-10-04
如果该方产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遗嘱只能认定部分有效,你父亲无权支配你母亲的财产。
第4个回答  2011-10-04
他没有权利,但是一旦他过户了,你要赶紧起诉,否则两年后将不可追回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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