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为什么要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如题所述

目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全国上下高度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对于新农村建设既要积极推进,不断取得进展,又要注意防止各种偏差,确保健康发展。这里,本人结合学习和调研,就积极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问题谈点初步的看法。

  一、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把握的基本要求

  (一)全面理解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确提出了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和任务。这“五句话”,每句话都有实际的深刻的内涵,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新农村建设最基本的目标和内容。第一,是全面发展农村经济。要加强现代农业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使农村生产力水平有新的提高。第二,是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最重要的是抓好农民的充分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增加就业就是增加收入,一要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二要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逐步减少农民数量,相应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三要提高农民种田和养殖的科技水平,提高农业效益。第三,是全面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要加强农业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同时要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第四,是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主要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严格保护耕地,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的农村综合改革,同时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征地制度和流通体制等项改革。第五,是树立农民文明新风。要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这个基础上坚持做到全面推进。这一点应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都必须注重抓好。

  (二)严格遵循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原则和基本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文件明确规定的指导原则和有关领导提出的基本要求,防止各种可能出现的偏差。这些指导原则和基本要求,主要有“五个必须”、“五要五不”和 “两个尊重”。“五个必须”,即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五要五不”,即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两个尊重”,即尊重实际、尊重群众,一切从当地实际出发,符合农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此外,还要做到“八个防止”,即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和增加乡村债务搞建设,防止乱占耕地,防止盲目照抄照搬城镇小区建设模式,防止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防止违背群众意愿随意并村,防止搞劳命伤财的形象工程,防止搞统一标准和模式,防止搞达标升级活动。

  (三)加深理解新农村建设指导原则和要求的现实意义。为什么在新农村建设开局的时候,就一再强调要正确理解和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呢?我个人理解,这是为了确保新农村建设从一开始就沿着正确方向不断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虽然我们党过去曾经多次提出过建设新农村,但是像这次要求这么全面、系统和明确,动员组织和推进规模这么大,确实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

  对于这样一个关系重大、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确保一开始就步入正确的轨道,避免走弯路,尤其不能出现大的偏差。改革开放以来,“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应当清醒地看到,历史上有的重大决策在贯彻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并未很好地实现原先预想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宏大的历史任务,不是3年、5年或者10年、8年就能完成的,而是要贯穿于整个现代化进程,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间还要长。在这之前,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所以,强调全面理解新农村建设,强调坚持中央的指导原则和要求,防止可能出现的各种偏差,目的是确保新农村建设在每个阶段都能健康发展,始终沿着中央提出的正确方向不断向前推进。

二、正确认识新农村建设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从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到现在已经进行大半年了,从全国总体情况来看,进展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思想动员成效显著。各级都做了大量工作,可以说在全党、全国已经达成共识: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必要的、是适时的,有利于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有利于加快现代化进程。现在社会各界认识高度一致,一个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社会氛围已经形成。二是组织领导有力。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强了组织领导。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全国有一半左右省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充实了力量。有些省由书记、省长亲自抓,成员由各部门一把手参加,分管领导指导办公室工作,决策和执行的有效性得到大大加强。前不久,中央又决定,新农村建设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来负责指导,并将充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机构。三是政策落实比较好。今年中央关于“三农”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的进度明显加快,以往一般要到下半年甚至到年底才能落实,今年到上半年已经基本落实,政策落实速度比往年大大加快。同时,国务院和相关部委还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比如在粮食主产区对小麦实现最低收购价政策,考虑到石油价格上涨对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连带影响,及时出台了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政策,这些政策落实的进度也比较快。四是规划试点工作开始推进。不少地区和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着手制定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并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方进行试点。纵观近期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注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二是注重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三是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四是注重改进工作方法。综合以上情况,完全可以说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

  (二)值得注意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虽然说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绝大部分地区对如何推进新农村建设是理性的、是积极稳步的,但是我们也要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引起重视,研究对策,加以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还不完全一致。对于建设新农村大家认识是一致的,但对于怎样建设新农村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许多问题还处于讨论研究之中,需要进一步探索。其中特别要引起注意的是,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理解为村庄建设,不要把过多的力量和精力放在村庄建设上,而应当抓住重点,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存在着一些急于求成的现象。比如有些地方提出来用多少年建成新农村,有的甚至与干部任期挂钩,在任期内就要使新农村建设达到一个比较理想的目标。加上今明两年是许多地方领导班子换届,也容易产生一些过急的想法和安排,要特别注意防止。三是相当一部分地方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有些同志认为地方财力不足、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现在搞建设主要靠推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制度,农民投资投劳的工作发动起来比较困难,所以等待上级政府增加投入的现象仍然存在,主观努力和积极探索不够。四是有的地方存在追求形式和表面文章的情况,缺乏长远的考虑和安排,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不足。五是个别地方存在不顾客观条件地并村和大拆大建的现象。对这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客观分析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及时加以引导和纠正,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各种偏差。

  (三)正确看待当前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面对种种问题和矛盾,应当确立几个基本的判断:一是很多问题原来就存在的。我们搞“三农”工作这么多年,自然会存在和积累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并不是新农村建设提出后才出现的,不应当归结到新农村建设上来,硬把过去存在的问题归结到新农村建设上来是不符合实际的。二是即使新农村建设开始以来出现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也是正常的,是前进中、发展中的问题,经过努力是可以逐步克服的。有些也是可以避免的。对这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既不能放大,也不能忽视,而要实事求是地看待。三是对过去存在和最近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正确认识,加强引导,及时解决。既要防止出现各种偏差,又要调动和保护各方面的积极性,保持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良好势头。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宏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不出现任何问题和矛盾。我们必须全面地、正确地对待,要在符合基本指导原则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特别是基层大胆地探索和推进。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体现在新农村建设中,就是要根据广大农民的利益和愿望出发,全面、协调地推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积极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进一步形成和加强各方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1.发挥已有政策的促进作用。中央近年来出台了许多扶持“三农”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对粮食主产区和财政困难县的扶持政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的支持政策,以及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政策等,对于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增加农民收入,已经产生并将继续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受到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对于各项惠农政策一定要落实好,比如对农民实行补贴的政策,给农民直接带来了实惠,对于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应当稳定、完善和强化。新农村建设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支持,随着国家整个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的逐步增加,相关农村政策的支持力度将会相应增强,对“三农”的支持政策应主要是在增量上做文章。除了中央政策外,地方也要根据当地实际和财政状况,尽可能地出台支持政策。

2.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要切实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和政府的导向作用,这不仅体现在政策措施的制定、舆论宣传和组织动员上,更主要的是体现在资金投入上。首先要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目标出发,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把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重点切实转到农村,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使新农村建设能够按预定目标顺利推进。中央今年在这方面是“三个高于”,即做到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要高于上年。这“三个高于”是针对今年而言的,今后要做到即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增加国家征用土地转让收益用于农村的比重。在现行的资金管理体制下,各地区、各部门都掌握了大量的建设资金,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努力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

  3.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目前我们的体制是“市管县”,实行这种体制主要是有利于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近几年,不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逐步拉大,而且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差距也在拉大。在这种情况下,要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农村,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各个大中城市都要切实履行市带县、市帮县的责任,通盘制定城乡发展规划,加大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对郊区和县域的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的延伸,增强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形成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局面。

  4.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不能简单理解为投入主体,应理解为农民是决策主体、建设主体、受益主体。在投入方面,农民应当承担应有的投入,主要是发展生产和建房,村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一事一议”方法来决策。对“一事一议”,各地普遍反映比较困难,“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结果往往不了了之。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农村面貌、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要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对直接受益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劳,但项目决策要经过农民民主讨论,实施过程和结果要接受农民监督。国家财政通过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鼓励和支持。要教育干部和群众学会运用“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机制,尤其是基层干部要学会与群众商量办事,按民主决策程序办事。

  5.发挥社会各界的帮扶作用。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各界对农村的帮扶,特别要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龙头企业是与农村经济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要加强引导龙头企业把原料生产加工基地建设与参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加快建立全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兴办农村公共设施和社会事业,继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浓厚氛围。有些地方民营企业主有实力,愿意拿出一部分资金来回报社会、回报家乡,对此我们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切实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

  还要特别指出,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重点抓好农村综合改革。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我国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建设新农村同样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提供动力和体制保障。要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消除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活力。要围绕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同时还要继续推进农村金融、征地制度和流通体制等方面改革。应当指出,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减人、减事、减支与发挥政府职能的关系,乡镇机构该履行的职责、该提供的公共服务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逐步加强。要加大对县乡政府的一般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和完善财政对村级的补助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组织正常运转,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二)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中的几个关系

  第一,正确处理村庄与城镇的关系。建设新农村与推进城镇化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推进城镇化可以转移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农村是直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利于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小城镇是农村与城镇的交叉汇合点,既有农村的特点,又有城镇的特点。新农村建设的范围是指农村,包括村庄和小城镇。新农村建设的对象主要是村庄,但必须考虑小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通常需要在县域范围内制定,这就必须包括小城镇,实行村庄和小城镇统筹规划。村庄建设要考虑小城镇的发展及其吸纳、辐射能力。村庄建设要与小城镇发展相协调,而不应与小城镇发展的要求相矛盾。总的考虑是,凡是能够进入小城镇的人口尽可能逐步进入小城镇,凡是能够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的村庄尽可能纳入小城镇发展规划。

  第二,正确处理发达与落后的关系。指导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仅对经济发达县和经济落后县在指导上要有所不同,而且对经济发达乡村和经济落后乡村在指导上也要有所不同,不能要求同样模式、同步推进。在工作指导上,应给不同类型地区留有充分的余地。对经济比较发达的县、乡、村,要允许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先走一步,建设内容可以多一点,建设标准可以高一些。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是帮助制定规划、把握政策,提供人才、技术支援。对于经济落后的县、乡、村,要允许他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推进步伐,可以先办有条件办的事,从改水、改路、改电、改厨、改厕、改圈等做起,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建设内容。上级政府除了帮助制定规划、把握政策外,还要在资金、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第三,正确处理试点与推广的关系。从典型示范到面上推开,历来是我们在指导农村工作上的一个基本方法。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样需要通过典型示范引路,然后逐步在面上推开。关键在于如何选择典型。过去的方法,通常是“抓两头、带中间”。其结果往往是,发达乡村的典型由于原先基础就好,经济发展处于中间和落后状况的乡村学不起,而经济落后村的典型由于需要大量财政补贴,政府又拿不起。因此,这两头的典型多数只是成为“盆景”,难以在面上推开。总结以往在典型选择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可以换一种思路,注重在经济发展处于当地中等状况的乡村选择典型。中等状况通常是多数乡村的状况,抓住了中等状况就抓住了多数乡村,中等状况的典型比较接近多数乡村的实际,相对比较容易在面上推开。同时,注意选择不同类型的典型,分别加强示范引导。必须明确,抓典型的意义不在于典型本身,而在于示范和推广作用。因此,抓典型必须立足于在面上推广,凡是没有推广价值和可能的典型就不要花很大精力去抓,凡是重点抓的典型都应当是可以在面上推广的。还应当明确,新农村建设的典型只是面上的工作先走一步,绝不能成为吃偏饭的典型。政府主要在规划制定、政策指导等方面给予帮助,在财政资金支持上应当实行普惠制,不能搞特殊化。也就是说,对典型所给予的财政支持,原则上应当不超出面上推广时对其他乡村普遍支持的水平。这样的典型才有生命力,才能相对比较容易地在面上推开,从而带动大多数乡村的发展。

  第四,正确处理分散与集中的关系。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努力方向,是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所有建设项目都应符合这个发展趋势。在村庄整治过程中,对目前看不准的项目暂时不要匆忙建设。对那些长远规划要求拆并的自然村,可以有选择地推进某些建设项目。应注意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特别要防止现在花费很多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建设、没过几年就要拆除的事情发生。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先从整治村容村貌做起,这项工作既是农村当务之急,是农民急切期盼的,又是花钱不多、很快能够见效的。即使将来需要拆迁的自然村,近几年内也需要改善公共卫生环境。拆并村庄是一个逐步推进、水到渠成的过程,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利益。可以考虑,在规划先行的前提下,集中建设投入,强化中心村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增强中心村的吸引力,并通过新建住宅批地、搬迁补贴等途径,引导农民逐步向中心村集中居住。引导农民集中的目的,既是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又是为了节约使用土地,控制占用耕地。村庄建设对住宅用地要严格控制,同时推广建立畜禽养殖小区,实现人与畜禽分居。在土地紧缺、非农产业发达的沿海地区农村和大中城市郊区,在村庄整治和住宅建设中更要注意节约用地。

  第五,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是个长期奋斗的重大历史任务,需要通过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艰苦努力。现阶段新农村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是一致,同时也是与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一致的。我们必须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使阶段性目标与长期性目标结合起来,既要积极努力,又不能急于求成,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事关“三农”问题的方方面面,不可能一下子全面铺开,更不可能一下子解决所有问题。新农村建设必须分阶段推进,有先有后地进行,每个阶段集中解决某个方面的紧迫问题。要求每个阶段的建设和发展项目,都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根据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意愿办事,发动广大群众共同推进。

  (三)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1.稳定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注意政策效力的可持续性。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之所以能保持稳定就是因为稳定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因此,要继续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只要不是举家迁到设区的城市去居住,其承包经营权都应当保留。对于举家外出打工的承包地,应当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实现合理流转,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以利于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2.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可持续发展要考虑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传统农业效益比较低,现代农业是运用现代发展理念、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物质装备、现代组织形式发展起来的,是具有旺盛生命力和较高效益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发展现代农业,把现代农业发展与产业化经营发展结合起来,与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联结在一起,促进农业产业不断拓展、农民收入和就业较快增加。

  3.严格保护耕地。要从我国人多地少的现实和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出发,建立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用地,务必避免过多地占用耕地。同时,要通过土地复垦,努力恢复和增加耕地,高效节约利用耕地,为子孙后代留下发展余地。耕地始终是农村的基本标志,始终是农业的基本条件,绝不能把新农村建设成为没有耕地的新农村。

  4.加强生态建设。要注意改善农村的生态条件,加强林地、草场、水资源等的保护,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特别要通过循环经济的方式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品的投入,尽量利用有机肥和生物技术,确保农业健康发展,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目前不少地区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结合较好、发展较快,有的已经探索了一套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生产模式,不仅可以降低成本,还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应当继续做好这篇文章。

  5.重视污染治理。要从改善人居环境出发,把治理污染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有些地方经济发展虽然较快,但污染问题加重,对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产生了不利影响,由此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成为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今后在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要特别注意污染治理问题,使环境更加优美,使土壤、水体、空气能够更加清洁,使人民身体健康得到更加有效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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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04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中,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的新起点,必将极大地促进农村的发展和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6-02/07/content_4146460.htm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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