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烧田埂的草不小心烧了半边山林,大概有3、4亩地,200到300条树木,法律上这会怎么处理?

大概要罚多少钱,会不会被拘留,要不要坐牢?现在我爸被派出所拘留了,请知道法律的帮忙看下,告诉我们要怎么做及赔偿?
呵呵,实际情况也没那么严重,树木都没什么伤害,烧的只是地上的树叶,草也不高,派出所只是备了案,说这是林业局管的,让我们自己跟这山的负责人协商就好了,谢谢大家为我解答了,答案只能选一个,其他有出力的在这里谢谢啦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你补充说明的情形还不够清楚,下面简要说一下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自己应该能看明白:
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此外就是各省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于2007年2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弄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弄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我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但各省基本差不多,你可对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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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5
失火罪,不是故意的问题不大。拘留15天或半年,事在人为积极赔偿就是了。取得地主,树主的谅解即可。赔了一般不会做牢,派出所内快解决了,别托,上报检查院就难办了。别担心。。。
第2个回答  2011-09-25
在你爸没被起诉之前先找一切能找的关系把这个事情化小。这是唯一的办法,因为就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已经够成犯罪了,对于这种国家产财,不像通常的的打伤一个人还有赔偿的对象,赔给国家,从现实的角度来说不太可能,最好的办法是尽一起努力,在检察院没起诉之前把这个事情给化了,烧了半块山,你赔的那些钱用得好也应该能免牢狱之灾了。
这类已经涉及到实质操作的问题,建议好好找个好律师,或者同家里学法的懂法的人好好商量个办法。通常来看,没有造成伤亡的话,缓刑应该是可以争取的(就是判了刑不用实际去关着)。但如果,不在检察院起诉之前把这个事情化小了,罪是判定的了。
三思,不要在这里问了,如果家里有人脉就想法去蔬通,没人脉好好找个当地能办事的律师现在就把人整出来。钱多钱少,看自己家的能力来办,如果花了钱日子都过不下去了也没必要,这类似的最多也就三年,我认为。
第3个回答  2011-09-26
如果你妈在有危险作业的场所使用明火,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其行为违反了《消防法》,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给予十五日以下的行政处罚,并赔偿损失。
该火情由于涉及的损失较小,不构成失火罪。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9-25
这种情况有可能涉嫌失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失火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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