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种的地,07年林改上了林权证,森林公安现在来说是我毁林开荒,有拿条法律法规规定是毁林开荒吗?

96年种的地,07年林改上了林权证,森林公安现在来说是我毁林开荒,有拿条法律法规规定是毁林开荒吗?求助一下律师。

我不是律师,试着回答一下。
(一)所谓毁林开垦,是指通过放火烧山等手段将林木毁掉,使林地转变为种植粮食等农作物的耕地的行为。
这个事情你没说清楚。有以下几种情况:
1、1996年耕种的土地,2007年办了林权证之前或之后种了树,然后再毁林耕种(变成耕地),属毁林开荒,公安没错;
2、1996年耕种的土地,2007年办了林权证之前或之后都没有造林,现在耕种或不耕种,都不叫毁林,因为本身就没林;
3、1996年耕种的土地,2007年办了林权证之后不再耕种,不管地上否造林,都不叫毁林,因为你根本就没动。
(二)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1996年之前是林地,1996年时毁林开荒变成耕地——这种情况公安一般不会过问,时间太长,查不清楚,也过了追诉期。
(三)还有个情况:耕地一般不会办林权证(不管是否造林),除非纳入政府的退耕还林工程。因为耕地有“承包经营合同”,不属林业部门管辖范围。你如何办理的林权证,是个疑问。
(四)毁林开荒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森林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和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追问

从96年到现在一至种,没有荒过,只是改种过三种茶叶。我种时是前一辈的荒谷地,根本没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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