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营公司上班,跟老提前一个月辞职了,老板也同意了,但是到了该发工资的时候却不给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正常结算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