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辞退员工,如果签订了离职证明还能向公司要补偿吗?

请问,公司辞退员工,如果签订了离职证明还能向公司要补偿吗?具体情况:本人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总公司不在本地。处于试用期期间。但公司无故且本人无工作上失职告知我不能继续上班。当天公司就招一人来顶替我的职位,但公司主任有电话跟我沟通两次提及叫我又继续回去上班。因公司主任和主管内部矛盾我最终还是未能回去上班。我便向公司提及劳动赔偿,主管不愿赔偿,两天后主管叫我回去签订离职证明。我本想先调解在劳动仲裁。我就想问问1、如果我这样回去签了离职证明对我申请补偿有影响吗?2、我跟分公司无法调节,是向总公司汇报还是直接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呢?

员工在使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单位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但是需要结清工资即可。建议反映到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员工在使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单位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但是需要结清工资即可。员工没有必要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申请的话只能申请这个分公司。

法律分析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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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11
公司辞退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建议反映到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4-11
员工在使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单位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但是需要结清工资即可。

员工没有必要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申请的话只能申请这个分公司。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20-04-02
员工在使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单位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但是需要结清工资即可。
员工没有必要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申请的话只能申请这个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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