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国EB-5投资移民?

如题所述

  美国EB-5 投资移民项目于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根据此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
  EB-5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当宽松,没有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取得(包括个人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多种途径)。一人申请,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绿卡。申请成功后可自由选择美国任何城市居住,或继续留在中国工作和生活。
  目前,美国移民项目大都为“区域中心”项目(俗称EB-5项目),有多个地区可供选择,例如南达科他州、宾州、费城、密西西比等投资移民项目。虽然这些项目普遍投资金额较少,可以减轻投资人的负担,但是在具体运作上,由于国人对美国的法律、经商环境、语言、经营成本等并不了解,政府也不提供担保,因此在申请前的风险评估、项目选择上要非常谨慎。
  美国投资移民的申请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申请阶段和登陆阶段。每个阶段的操作时间需根据个人情况而定,下面就来为大家具体分析下。

准备阶段(1-3个月):
准备阶段即是资料准备及资金转移阶段。
首先,移民律师会根据申请者自身的资产组成结构及来源方式,设定移民方案。移民方案的确定,主要是确定50万美元投资额的合法来源解释方式。资金解释的方案有很多种,如房产买卖、房产贷款、公司盈利等等,具体的资金解释设定,以资料简单明了为宜。
确定移民方案后,申请者需要根据方案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资料和资金解释资料。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将已经解释好的50万美金,转移至已选定的EB-5项目的监管账户当中。在资金的转移过程中,要形成明确的资金链,并提供相应的资料证明。递交资料前,客户需要签订所选EB-5项目的相关协议。移民律师再将整合后的个人资料、资金解释资料以及项目协议资料,进行递交申请。

申请阶段(14个月左右):
在所有的资料准备完成之后,移民律师会将案件递交至移民局,移民局在接收到案件时,会发出一个档案号函,申请者可以根据档案号函中的档案号在移民局官网查询申请进度。
在拿到档案号函之后的等待批准,即I-526的核准过程,对于移民申请者来讲,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通常来说,一般案件审批需要时长大概为14个月左右。当然,在实际等待过程中,案件的审理速度会根据个人资料、所选项目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另外,在审批过程中,如果移民局对方案资料产生疑问,还会要求补件。
待I-526核准后,申请人的案件一般会从美国移民局转移到广州美领馆,由美领馆通知面试。一般情况下,从I-526至面试,需要等待的时间大约为8-12个月左右。申请者需要在这一段时间当中去做体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移民签证。而如果申请者本身是在美国的话,那么I-526核准后,可以直接从美国转身份。一般来讲,在美国转身份时间大概需要4个月左右,且基本无需面试。
在面试等待过程中,申请者有可能会面临一个问题——排期。即美国EB-5当年名额用完,申请者需要等待下一年度的配额出来,才可以进行申请。就2014年目前的申请人数来看,美国投资移民排期很有可能会在2015年出现。
需要注意的是,伴随着排期的出现,子女随同移民超龄的问题也将会普遍出现。美国移民法规定,随同移民的子女有效年龄不能超过21周岁,如果在等待排期的过程中,子女年龄超出21周岁,将不能申请。

登陆准备:
面试通过之后,申请者就会拿到移民签证,申请人全家则需要在移民签证有效期6个月之内登陆美国,领取美国绿卡。根据美国投资移民法律,申请者首先拿到的是2年的条件性绿卡,21个月后,根据投资项目的情况,可申请转为永久绿卡。
申请者拿到美国绿卡后,即需要满足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移民监”。美国其实没有明确的移民监。移民法规定,持美国绿卡的居民,通常不要离境超过183天,且和美国保持很好的联系。为了维持绿卡的持续性,通常建议多的在美国居住。而对于确实无法长时间在美居住的申请者,可以在美国购买房产、送子女在没读书,且至少每半年登录一次。而对于那些完全没有办法居住的,在头5年当中,则可以申请返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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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13
美国EB-5 投资移民项目于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根据此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
EB-5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当宽松,没有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取得(包括个人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多种途径)。一人申请,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绿卡。申请成功后可自由选择美国任何城市居住,或继续留在中国工作和生活。
  目前,美国移民项目大都为“区域中心”项目(俗称EB-5项目),有多个地区可供选择,例如南达科他州、宾州、费城、密西西比等投资移民项目。澳星移民认为,虽然这些项目普遍投资金额较少,可以减轻投资人的负担,但是在具体运作上,由于国人对美国的法律、经商环境、语言、经营成本等并不了解,政府也不提供担保,因此在申请前的风险评估、项目选择上要非常谨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6-13
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它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短,资格条件限制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根据EB-5签证规则,人们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EB-5资格:
a. 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一百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
b. 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五十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
c. 在“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投资五十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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