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五"王义方······

如题所述

  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三十七  王韩苏薛王柳冯蒋

  王义方,泗州涟水人,客于魏。孤且窭,事母谨甚。淹究经术,性謇特,高自标树。举明经,诣京师,客有徒步疲于道者,自言:「父宦远方,病且革,欲往省,困不能前。」义方哀之,解所乘马以遗,不告姓名去,由是誉振一时。不肯造请贵势,太宗使宰相听其论。于是尚书外郎独孤悊以儒显,给事中许敬宗推悊确论,义方引逮百家异同,连拄悊,直出其上。左右为悊不平,辄罢会。补晋王府参军,直弘文馆。魏征异之,欲妻以夫人之侄,辞不取。俄而征薨,乃娶。人问其然,曰:「初不附宰相,今感知己故也。」

  素善张亮,亮抵罪,故贬吉安丞。道南海,舟师持酒脯请福,义方酌水誓曰:「有如忠获戾,孝见尤,四维廓氛,千里安流。神之听之,无作神羞。」是时盛夏,涛雾蒸涌,既祭,天云开露。人壮其诚。吉安介蛮夷,梗悍不驯,义方召首领,稍选生徒,为开陈经书,行释奠礼,清歌吹蕣,登降跽立,人人悦顺。久之,徙洹水丞。而亮兄子皎自朱崖还,依义方。将死,诿妻子,愿以尸归葬,义方许之。以皎妻少,故与之誓于神,使奴负柩,辍马载皎妻,身步从之。既葬皎原武,归妻其家,而告亮墓乃去。迁云阳丞。

  显庆元年,擢侍御史,不再旬,会李义府纵大理囚妇淳于,迫其丞毕正义缢死,无敢白其奸。义方自以兴县属,不三时拜御史,且疾当世附离匪人以欺朝廷,内决劾奏,意必得罪,即问计于母。母曰:「昔王母伏剑,成陵之谊。汝能尽忠,吾愿之,死不恨。」义方即上言:「天子置公卿大夫士,欲水火相济,盐梅相成,不得独是独非也。昔尧失之四凶,汉高祖失之陈豨,光武失之逄萌,魏武失之张邈。彼圣杰之主,然皆失于前而得于后。今陛下抚万邦而有之,蛮区夷落,罪无逃罚,况辇毂下奸臣肆虐乎?杀人灭口,此生杀之柄,不自主出,而下移佞臣,履霜坚冰,弥不可长。请下有司杂治正义死状。」即具法冠对伏,叱义府下,跪读所言。帝方安义府狡佞,恨义方以孤士触宰相,贬莱州司户参军。岁终不复调,往客昌乐,聚徙教授。母丧,隐居不出。卒,年五十五。

  翻译:王义方,是泗州涟水(今江苏涟水县)的人,自幼丧父,家庭非常贫困,侍奉母亲非常恭谨。他饱读诗书,性格正直特别。因参加明经考试,前往京城,在路上遇到一个因徒步赶路而疲惫的人,对王义方说:“我的父亲在很远的地方做官,得了病而且很严重,想要前往探视,因徒步赶路十分疲惫不能前往。”王义方同情他,解下自己的马送给他,没有告诉自己的姓名就离开了,因此美名振动当时。不肯走访请托权贵,魏征认为他与一般人不同,准备把夫人的侄女嫁给他,他婉言谢绝了。不久魏征去世,王义方却主动迎娶了魏征夫人的侄女。别人问王义方这样做的原因,王义方说:“我先不这样做是不依附权贵,现在这样做是报答宰相的知遇之恩。”

  王义方一直和刑部尚书张亮友好,张亮犯罪,王义方受牵连被贬到吉安县做县丞。吉安处在蛮夷之间,百姓强硬固执不驯服。王义方招集地方首领,逐渐地挑选了一些学生门徒,为他们开设讲授经书,举行祭祀先圣先师的礼仪,传授清歌短笛合奏的技艺,他们都十分高兴。不久,王义方调任洹水县(今河北魏县)县丞,当时张亮的侄子叫张皎从崖州回来,投靠王义方。张皎快死的时候,把妻子儿女托付给他,希望把尸体运回家乡安葬,王义方答应了他。因为张皎妻子年轻,王义方让家奴背着灵柩,自己从马上下来,让张皎的妻子骑着,自己步行跟着。在原武安葬完张皎,把他的妻子儿女送回家,在张亮的坟前祭告才离去。

  显庆元年,王义方升任侍御史。当时中书侍郎李义府执掌朝政,有个妇女淳于氏姿色过人,因获罪被囚禁在大理寺,李义府很高兴,委托大理寺寺丞毕正义违法把她弄出监狱。高宗皇帝下令给事中刘仁轨、侍御史张伦重新审理淳于氏这个案子,毕正义自缢身亡。王义方认为李义府奸邪害政,将要弹劾上奏,拿这件事问自己的母亲。母亲说:“从前王陵的母亲用剑自杀成就儿子的大义,你能尽忠心成就美名,这是我的心愿,我即使死了也不遗憾!”义方于是上奏皇上说:“皇上设置公卿大夫,想要水火互相救济,宰辅大臣互相帮助,不能独自认为是对的或认为是错的。现在陛下安抚并拥有天下,少数民族及边远地方的人,犯罪了都不能逃避惩罚,何况皇帝身边的奸臣肆意暴虐呢?杀人灭口,这生杀的大权,不由君主发出,却向下移交给奸臣,脚下踩着霜就要想到坚硬的冰块,弥补不能太晚。请求交给有司共同处理毕正义死的情况。”高宗特意要赦免李义府的罪过,认为王义方毁辱大臣,言词不谦逊,把王义方贬谪到莱州任司户参军。年终也没有调回来。王义方客居昌乐,就招募学生教学。母亲去世,隐居不出。卒,年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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