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假设一个人自己制造了机器并自己生产产品卖出,在这个过程中显而易见不产生剥削。
那么我们假设这个人的机器是买的,那么由于购买过程中他所付出的货币是由于他之前的劳动获得的,那么也不存在剥削。
但是通过机器劳动显然比手工劳动更有效率,所以说机器本身创造了一部分价值,而这一部分价值显然应该归属于机器的所有者。因为机器是他的劳动所得。
我们回到马克思的问题,资本家购买机器掌握生产工具雇佣工人进行劳动,那么按照马克思的理论,他所剥削的剩余价值只能来自于工人劳动中被侵占的部分。然而哪怕资本家不剥削工人的剩余劳动,仅凭机器资本家本人是否可以获得收益呢?我觉得根据我之前的论述是可以的。
倘若我们认为资本家不能通过对机器的占有而获得收益,那反过来讲,资本家在获得机器过程中所付出的劳动去哪里了呢?这不是反过来工人侵占了资本家的劳动么。
那么也就是说,资本家仅凭机器是可以在劳动中获益的,哪怕他自己没有在之后付出劳动。那么下一个问题是怎么界定工人和机器在劳动所得中所占的比例。
我觉得这个问题马克思回答的含混不清。
况且现代经济学认为商品的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虽然说最后的长期结果仍然是价格接近于价值,但是这是结果不是原因。那么马克思怎么界定资本家在卖出产品后获得的货币中应该支付给工人工资的比例呢?他怎么界定由于市场关系所导致的溢价或者说亏损呢?
这个问题我觉得马克思也没有讲清楚
希望有人能帮我解惑,另外如果我的逻辑推理中存在问题,也请不吝指出,谢谢。
的确,对于整个社会的生产者来说,有人改良技术必将导致一些人的亏损。但是亏损者不一定全是资本家,付出这一部分亏损代价的可能正是另一些手工业者和工人自身。而资本社会生活的改善也不能确定是由于剥削造成的,被缩短的劳动时间不也是改善生活的原因么。
你的推理很严密,但是有一个问题你在整个论述中还是混淆了价值和价格的概念。赚钱是因为价格而创造的价值与价格无关。不能说资本家赚钱了就是剥削了工人,因为剥削问题中讨论的是价值。
而且以上论断貌似忽视了这个整体所创造的价值。毫无疑问的是社会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的确决定了商品了价值下降。但是所谓的价值下降并没有削减商品的使用价值。
相反,我并没有混淆,价值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在某一时间点,价格会受到供求关系等社会因素的影响而偏离价值,但是如果把这个时间放在整体时间段里就会出现价格就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所以,总的方面来讲,如果把资本家和工人看作两个整体,把时间看作是一个平衡段,那在价值上的剥削最终会体现在货币上——即价格赚钱上!
这就是局部与整体的含义,更是哲学与具体的区别
另外价值和使用价值完全是两个概念,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与使用价值无关!
关键是马克思是如何论证这个问题的呢?他是否列举了数据或者他进行分析的方法使怎样的?总不能他说是就是吧
追答具体的理论灵感来自与亚当·斯密和D.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自己百度一下: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率,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这几个相关词条,应该能多少明白一点吧。
另外,说些题外的,圣经里描述,这世上所有的东西都是上帝赐予全人类的,树上的果子,河里的鱼虾。这些都是全人类的财产,这是基督教社会的普世价值观。但是私有制出现了,而区别私有和公有的唯一标准就是个体所付出的劳动。例如树上的果子被你摘了下来,你付出了摘果子的劳动,所以果子就成了你的私有财产。
老马认为。工人参与了产品的生产劳动,而资本家提供了生产工具也就是机器,厂房,原材料什么的。产出的产品是资本家和工人所共同拥有的。但显然工人并没能得到全部应该得到的那部分,而只是拿到了相对产品价值本身廉价许多的薪水。详细的薪酬数据我找不到,这个只是个人推论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