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房,四层,第一层出租,第二层原房屋主人自己住,第三、四层想卖出去。因为价钱合理,位置也不错,我想买进一层。但是,有一些问题我不想请大家帮忙解答一下:
个人房屋,有出售自己房屋的资格吗?
因为不是整套买入,只是买一层,这样的话,房产证的问题怎么解决?我怎么才能证明,这座民房的其中一层属于我自己,并且这种证明能得到国家的承认。原房子主人能为我办房产证吗?!
到底我该以怎么样的流程才能购入,并且有法律依据证明这是属于自己的房产,使自己的财产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房主说他有房产证,并且说是可以在2到3年之内可以给我办到房产证。
现在的问题是:1.我怎么知道他这房子是否可以出售,他的这种商业行为是否合法?能不能单独的就从他是否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就能看的出来?判断属于是否属于违建是不是从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就可以判断? 2.2到3年办下房产证是不是太长了,用了这么长的时间吗?如果我现在和他签订合同,我该以何种方法能保证我能在一定的时间拿到房产证,预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