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开了间加工厂,工厂是我和朋友一起合伙经营的,没请任何工人,占地面积也就60平方左右(房租400元/月),是用于加工鞋面等等之类的印刷业务,工厂是8月19号开张的,然后今天(也就是23号)工商局的人就找上门了,说我们没牌照经营(我们确实还没办营业执照)
然后工商局的人问了一些东西之后,就开了一张单给我,说让我们明天9点半去工商局一趟,给他们问问话,还要带身份证跟场地的租赁合同,
我想问一下,他们让我们过去,会罚款吗?
如果我不去给他们问话,直接拿身份证去办理营业执照,行么?
还有就是,60平方的地方,租金是400元/月的,一个月要交多少钱?